20091001

回教金融的发展 Islamic Finance Developement

Islamic Finance Developement

回教金融的发展




伊斯兰银行是符合伊斯兰法律原则(伊斯兰教)制度的银行或金融活动。伊斯兰银行和金融业务不是以利息作为借贷原则﹐而是购买有关资产﹐然后银行或金融以计算盈利后的价值出售有关资产﹐向借贷者出售。伊斯兰银行和金融业务也着重与顾客分享盈利的方式参与顾客的商业活动。


在近十年里﹐伊斯兰银行每年的成长率近15% ﹐世界超过100国家和地区经营300家的伊斯兰式的银行和金融业务。全球的伊斯兰银行和金融业务的交易量突破3000亿美元。所管理的资产超过5000亿美元。 全世界的伊斯兰国家有57个﹐伊斯兰教徒超过16亿人﹐三个最多伊斯兰教徒的国家是印尼、巴基斯旦和印度﹐共有5亿多人。


伊斯兰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有8万亿美元﹐三个最高国内生产总值的伊斯兰国家是印尼、土耳其、伊朗﹐国内生产总值约2万亿美元。 中东和东南亚国家的银行和金融业者是最积极参与伊斯兰银行和金融业务的区域。


迪拜、巴林和多哈是中东领先的伊斯兰金融中心﹐而东南亚是马来西亚。除此之外﹐新加坡、日本、印尼、香港等国家也对伊斯兰银行和金融业有积极的兴趣。